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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调整第二套住所公积金告贷最高额度至80万元
日期:2024-04-02 来源:新闻中心
3月29日,据青岛住所公积金官网,为充沛的发挥住所公积金准则的保证效果,实在支撑员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所需求,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青岛市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所公积金告贷方针的告诉》,决议调整青岛市部分住所公积金告贷方针,并自告诉发布之日起履行。
在调整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所公积金告贷最高额度方面,新政提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所的,告贷请求人及爱人均契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告贷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告贷请求人仅自己契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告贷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一起,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所公积金支撑方针。在青岛市缴存住所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所请求住所公积金告贷的,可按家庭请求告贷时核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认。
此外,青岛市施行购买高品质住所、绿色修建住所公积金告贷支撑方针。依据住建部分出具的确认定见,对居民购买青岛市新建高品质住所或到达现行绿色修建评价规范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房,请求住所公积金告贷时,按可贷额度上浮20%确认。
新政提出,告贷额度在满意青岛市规则的公积金告贷首付份额的前提下,上述第二、三条住所公积金告贷支撑方针可叠加运用。方针叠加后,最高告贷额度可达115万元。